特休假該怎麼算? 週年制跟曆年制差異在哪?

身為勞(ㄕㄜˋ) 工(ㄔㄨˋ),相信多數的人每年最關心的事就是年度的國定假日跟連假,再來就是自己的年度特休有幾天了。但是每年隨著勞動基準法的修法,大部分的人資為了配合新的制度也都搞到頭昏腦脹。

當你充分了解自己的特休有幾天後,就可以提前安排未來的休假跟出遊規劃了。所以現在小編就利用這篇文章帶大家了解 112 年度 (2023年) 最新的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及相關特休規定吧!

特休假定義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一項,“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換句話說,特休假的存在是為了照顧勞工的身心健康並鼓勵勞工自主安排休息時間的假別,也是資方給予的一項福利措施。

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滿一定年資,可享有特休天數權利如下。

工作年資滿 6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3 日。
工作年資滿 1 年以上 2 年未滿者,7 日。
工作年資滿 2 年以上 3 年未滿者,10 日。
工作年資滿 3 年以上 5 年未滿者,每年 14 日。
工作年資滿 5 年以上 10 年未滿者,每年 15 日。
工作年資滿 10 年以上者,每年加給 1 日,加至 30 日為止。

週年制與曆年制特休假的差別
基本上特休假的計算方式是由公司決定的,分為週年制與曆年制。

週年制的計算方式是採每個員工的到職日開始計算,所以每個員工的給假日都不盡相同,一旦工作滿 6 個月就擁有 3 天特休假,需在滿 1 年前用完 。工作滿 1 年有7天特休假,須在滿 2 年前要用完。

曆年制是公司和員工約定的年度區間做計算,通常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作為固定計算區間,再按照每個員工年資比例換算該給予的特休天數。但是普遍公司因了減輕人資業務及方便統一管理所有員工的假,通常會取曆年制的方式做計算。

最後提醒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四項,“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也就是說,資方對於勞工沒休完的特休假是要給薪的歐!但是未休完的特休假是可以遞延到下個年度的,但必須於次年度休完,沒休完就必需給薪。

相較於其他假別,特休假的決定權在於勞工,而且資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不准假、做處份、影響全勤或績效。

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如果你還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勞動部也提供了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方便你一鍵計算自己的年度特休假,快來試算吧!

搭配 WorkDo 的請假 Pro 工具,無論是週年制或曆年制,公司的人資也可以輕鬆管理員工的特休假及各種假別。讓員工自主安排休假,達到工作與生活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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